銬!我被抓到了?!-2020言論自由日

「言論自由」是基本人權的一環,但是在台灣,人們所享有的言論自由權利,其實並非自始已然。

台灣在1949年至1987年間因國共內戰而實施戒嚴,在長達38年的戒嚴期間,許多人因言談或書信中不滿政府或批評元首,就動輒被視為「叛亂」、當成「匪諜」,或被交付感化,或遭判處重刑,甚至喪失寶貴生命。

這類因言論獲罪的人們分佈在各行各業,以軍公教人員最多,但更多是基層民眾,包括教師、學生、店員、遊民,甚至受刑人。在戒嚴時期家裡長輩經常訓誡孩子不要亂說話、不可以亂塗鴉,否則就會被警察抓走。

人們也因此謹小慎微,唯恐一時語言或書寫的無心疏忽而被當成「叛亂犯」,這種寒蟬效應,是台灣五、六年級生記憶的一部份,正是戒嚴時期庶民生活的日常。由於這類案件當事人都非公眾人物,檔案也都分散在不同卷宗,儘管解嚴後學者陸續解讀檔案,但言論獲罪這個領域的研究仍然非常有限。

本展主要素材取自國家人權博物館的委託研究,由陳百齡、楊秀菁和黃順星等傳播和歷史學者,組成跨領域研究團隊,針對言論獲罪案件運用數位工具進行資料探勘,再從中整理上出千則「言論獲罪」個案調查分析。本展大多數素材都是首次對外公開的檔案史料,對瞭解台灣言論自由發展的歷史腳步,應該有所助益。